序號 | 1 | 發言日期 | 111/04/29 | 發言時間 | 18:00:56 |
發言人 | 吳宏揚 | 發言人職稱 | 協理 | 發言人電話 | 02-23937111 |
主旨 |
本公司獨立董事連續達三屆提名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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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51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11/04/29 | ||
說明 |
1.事實發生日:111/04/29
2.公司名稱: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發生緣由:李德維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已連續達三屆任期,依「公開發行公司獨立
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」第五條規定,應公告繼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。
6.因應措施:
李德維先生因具有立法專長,能就其專業為本公司提供重要建言,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
獨立董事,惟本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,使其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外,給與董事會監督及
提供專業意見,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。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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