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| 3 | 發言日期 | 109/01/13 | 發言時間 | 17:21:35 |
發言人 | 吳宏揚 | 發言人職稱 | 協理 | 發言人電話 | 02-23937111 |
主旨 |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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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21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09/01/13 | ||
說明 |
1.董事會決議日:109/01/13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:王皆誼副總經理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擔任本公司之子公司磐亞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。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任職本公司經理人之職務期間。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):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。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經理人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影響
11.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0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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