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| 2 | 發言日期 | 112/08/11 | 發言時間 | 17:13:53 |
發言人 | 吳宏揚 | 發言人職稱 | 協理 | 發言人電話 | 02-23937111 |
主旨 |
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重訂銷售環氧乙烷予磐亞股份有限公司之
計價公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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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10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12/08/11 | ||
說明 |
1.契約或承諾變更日期:112/08/11
2.契約或承諾相對人:磐亞股份有限公司。
3.與公司關係:本公司之子公司。
4.變更之原因:為更能反應生產成本。
5.變更之內容:重新訂定環氧乙烷之計價公式。
6.對公司財務、業務之影響:無。
7.其他應敘明事項(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,本則重大訊息同時
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):
新計價公式經雙方董事會決議通過後追溯自112年8月1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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