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號 | 1 | 發言日期 | 108/03/18 | 發言時間 | 18:15:26 |
發言人 | 吳宏揚 | 發言人職稱 | 協理 | 發言人電話 | 02-23937111 |
主旨 |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8年股東常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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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條款 | 第 17 款 | 事實發生日 | 108/03/18 | ||
說明 |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8/03/18
2.股東會召開日期:108/06/05
3.股東會召開地點: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一號(國立台北科技大學科研大樓B425教室)
4.召集事由一、報告事項:
(1)報告107年度營業狀況。
(2)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。
(3)107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。
5.召集事由二、承認事項:
(1)承認本公司107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。
(2)承認本公司107年度盈餘分配案。
6.召集事由三、討論事項:
(1)討論修訂「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」。
(2)討論修訂「股東會議事規則」。
(3)討論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。
7.召集事由四、選舉事項:選舉第26屆董事九人。
8.召集事由五、其他議案:無
9.召集事由六、臨時動議:無
10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8/04/07
11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8/06/05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,持股1%以上之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,本公
. 司將於108年3月29日起至4月8日止受理股東之提案,受理提案處所:台北市中正區新
. 生南路一段50號11樓(本公司股務課)。
(2)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,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%以上之股東,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
. 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,本公司將於108年3月29日起至4月8日止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
. 之提名,受理提名處所: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50號11樓(本公司股務課)。
(3)依主管機關規定,本公司股東會應提供股東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,故擬訂108年5月
. 4日起至108年6月2日止為股東電子投票期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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