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 稱 | 姓 名 | 性別 | 主要學(經)歷 |
---|---|---|---|
獨立董事 | 李德維 | 男 |
鴻穎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、世青盟中華民國分會總會長、台北市青工會總會長及玄奘大學講師 美國北愛荷華州立大學政治所 |
獨立董事 | 徐立曄 | 男 |
立邁斯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J.P.Morgan美國大通銀行香港分行研究員 大同大學事業經營學系學士 |
獨立董事 | 施志明 | 男 | 萬泰商業銀行稽核處稽核及分行經理、淡水工商專校會統科 |
權責
一、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二、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三、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
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
序。
四、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五、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六、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七、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八、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九、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十、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。
十一、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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